关于公开征求《和平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2021年7月22日至7月30日,我局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对公开征求《和平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异议。
特此证明。
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3日
本征集意见链接地址:http://www.nhccj.com/zmhd/myzj/content/post_447542.html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