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和平县布心等6宗水库降等为山塘的公示
对我县下车镇布心水库、长塘镇墨塘水库、彭寨镇高圳水库、大坝镇棉塘水库、合水镇黄榨坑水库、阳明镇柯树下水库等6宗水库的总库容进行复核,该6宗水库的总库容均小于10万立方米,达不到小(2)型水库规模,并且恢复库容经济上不合理。根据《水库降等与报废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2003年第18号)和《水库降等与报废标准》(SL605-2013)相关规定,该6宗水库应降等为山塘,降等后该6宗山塘由所在村村委会进行管理。
现向社会公众进行信息公告,并征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pjdg@163.com
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阳明大道99号和平县水务局。
邮政编码:5172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
和平县水务局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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