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求对《和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本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村民的居住权益,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代拟起草了《和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25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和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梁园云、联系电话:0762-5687210;
三、意见反馈方式:请将反馈书面意见扫描版或者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hpnyjg@163.com)
四、反馈意见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建议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所提意见建议的依据理由等,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和平县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8月17日
本文反馈结果链接地址:http://www.nhccj.com/zmhd/jgfk/content/post_563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