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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平县青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输变电工程)》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05-08 浏览次数:- 【字体:

     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输变电工程已列入《广东省电网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用地面积为0.3441公顷,项目建设用地不符合《河源市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完善》),且用地范围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项目属于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满足规划修改的条件。

现青州镇政府组织编制《和平县青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输变电工程)》,按照《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相关规定,将规划修改内容公示如下:

1.规划修改范围:和平县青州镇

2.规划修改内容

(1)永久基本农田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2)耕地保有量

根据和平县201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青州镇现状耕地面积1108.7321公顷,本次规划修改拟占用现状耕地0.0847公顷,而上级规划下达到青州镇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1028公顷。在项目用地报批建设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以保障青州镇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因此,本次规划修改不会对耕地保有量任务产生影响。

(3)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规划修改的调整地块均位于青州镇范围内,即青州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仅位置布局发生变化。故规划修改前后,青州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3.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

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输变电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项目选址合理,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规划修改后,青州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及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各项指标均保持不变。本次规划修改按照合理高效配置、优化布局结构的原则,用以保障河源和平35千伏青州输变电工程项目的用地需求。此次规划修改使得建设用地布局更为合理,有利于优化青州镇土地利用布局,符合青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方向。

在建设和运营期间严格实施有效的工程管理措施,将降低项目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

4.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一个月,从2019年5月8日至6月8日

5.公示方式和地点

在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同时在和平县所涉及镇、村委公示栏张贴公示。

6.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如对该方案有不同意见,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局反映。

7.规划图件(见附图)

附件: 1.和平县青州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R01).jpg

       2.和平县青州镇调入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R01).jpg

       3.和平县青州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TC01).jpg

       4.和平县青州镇调出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TC01).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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