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镇大坝镇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方案概况
评估主体:和平县人民政府
实施单位:和平县民政局
根据2017年11月22日国务院发布的《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规定精神以及和平县委、县政府的决定部署,为持续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和平县中心城区扩容提质,拉大县城框架,做大县城格局,形成集聚效应,辐射带动全县及周边地区发展,全力打造“五个和平”,加快建设智慧生态现代新城。现拟将我县大坝镇所属的超田村、石陂村、老正村、水背村列入阳明镇扩区范围。
二、征求意见内容
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于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要求,本实施方案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项目实施内容予以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政府、企事业单位、群众等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
1、对本方案基本内容情况了解;
2、方案的实施是否有利于本地社会和经济发展;
3、方案的实施对您的生活质量带来何种影响;
4、方案的实施对您的经济收入带来何种影响;
5、本方案实施是否合理;
6、对本方案的实施持何种态度;
7、其它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要提出有关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或要了解项目更加详细的信息,可在本公告发布起30日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了解和反映。
附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广东鑫华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温 工
联系电话:0762-3684968 电子邮件:7694733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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