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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和平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1-14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粤农农〔2019〕52号)精神,2019年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资金30万元,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任务100人(其中青年农场主不少于4人),计划在2019年12月份开始实施,培训时间为6天(48学时)。为能高质量地完成培育任务,按照“专门机构(管理机构)+多方资源(培训机构)+市场主体”的方式,充分发挥公益性机构和市场主体的互补作用,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我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遴选条件公告如下:

一、已入选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基地库省级示范基地(综合类基地)的培训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

三、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拥有多年农民培训工作经验,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四、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且有专职人员整理材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五、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

六、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七、能够按照粤农农〔2019〕52号文关于培训时间和课程设置的要求,组织学员到涉农高校、省级电商基地(企业)和省级实训基地学习和参观、交流。

八、愿意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任务,遵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及资金管理规定。

九、熟悉农民教育培训特点,并取得较好业绩、培训经验丰富的优先遴选为培训机构。

十、申报时间: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

十一、遴选程序

1、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申报条件、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申报材料,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包括机构简介、师资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合作基地情况、开展职业农民培训情况、保障措施);培训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入选省级培育基地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在申报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邮寄至和平县农业局科技教育股。

2、专家评审。委托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在河源市农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一个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

3、公示备案。由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和平县2019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联系人:徐淑丹

电话:0762-5687009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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