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委巡察组向第七轮巡察对象反馈巡察情况
近日,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平县委四个巡察组分别向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工业园管委会、县总工会、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机关事务局、县政数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残联、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等16个单位党组织反馈了第七轮巡察情况。现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摘要登载如下。
中共和平县委宣传部:“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民主生活会开展不够规范。
中共和平县委政法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够到位。全面落实社会综合治理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推动落实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执法监督工作机制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够严格。
中共和平县委党校:“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屡禁不止。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彻底。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支部核心凝聚力不强、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和平县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差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落实园区工业用地管理责任不到位。落实为民服务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党建工作不够严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监督机制落实不到位,从严监管有差距。
和平县总工会:“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够位。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够到位。公车管理不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发展党员不规范、不够严谨。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战斗力不强。
和平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和履行主责主业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彻底。工作作风不实,干事担当精神不足。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人事管理不够规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和平县政协机关:“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有差距。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
和平县审计局: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不够到位。审计监督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力度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党员队伍建设不够科学。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和平县司法局: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工作作风不严谨。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建工作不够扎实。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干部选拔推荐干部执行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选人用人议事不够规范。
和平县直属机关事务局:推动公车服务平台建设与上级要求有差距。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偏差。作风建设不够严实。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务工作开展不够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肃、规范。
和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数字政府”改革建设不够到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工作作风不实,主动作为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视不够。组织人事管理不够规范。
和平县人民医院:“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较为薄弱。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有待压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民主生活会开展不规范。发展党员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执行任职回避制度不到位。行政干部轮岗交流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和平县中医院:“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履行行业职责使命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作风建设不严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屡禁不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信息化建设滞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民主集中制决策不够严谨。医技人员队伍建设不健全。执行组织人事制度不够严谨。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不够到位。
和平县残疾人联合会: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有待加强。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推动不够有力。对基层残联服务工作指导不够。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党建存在薄弱环节,日常工作落实不到位。
和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工作力度不够,执行议事决策规则不够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存在差距。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为民服务思想不够牢固。执行财务制度不规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实。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
和平县妇幼保健院: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增强。履行儿童保健指导职能不够有力。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仍然存在。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对审计监督检查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有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此外,对巡察了解的有关干部问题线索和不良反映,已按规定转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