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和平县自然资听公字〔2021〕第1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定于2021年7月26日9点在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十楼会议室对《新建铁路赣州至深圳客运专线项目涉及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21年7月23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与听证事项有关的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公民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的文件)、代理人(或推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听证会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
特此公告。
联系人:巫浙旦
联系电话:0762-5636210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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