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
附件: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要求的通知 (粤会考办函〔2021〕27号.PDF).pdf
和平县财政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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