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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许可的公示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经我局现场审核,和平县医共体彭寨分院同兴村卫生站符合卫生站的设置标准,拟审批许可,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1222日至1228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7622892169

  联系地址: 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附件:和平县医共体彭寨分院同兴村卫生站基本信息。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1222

  和平县医共体彭寨分院同兴村卫生站

  基 本 信 息

  设 置 人:徐志生

  类   别:卫生站。

  机构名称:和平县医共体彭寨分院同兴村卫生站。

  机构选址:和平县彭寨同兴村同兴村小学前面。

  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服务对象:社会。

  服务方式:门诊。

  床 位 数:0张。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

  投资总额:2万元。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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