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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高岭土高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成果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15 浏览次数:- 【字体: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高岭土高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已通过河源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00202204)。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河源市域矿产资源丰富,矿类齐全,主要有铁、钨、锡、铜、高岭土等矿产56种。在“五县两区”中,和平县地处北端,矿产储量千万吨以上的有稀土、高岭土、石灰石、黑曜岩等,储量富足。高岭土是河源市主要的优势矿产资源之一,同时也是和平县的优势矿产资源。

  和平县高岭土高新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是和平县2021年省级重点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清单》,项目位于我县大坝镇龙狮村内,项目依托大坝镇龙狮村储量丰富的高岭土资源,计划总投资约37亿元人民币,以高端特种陶瓷材料研发、加工制造为主,该项目有利于带头做好做优我县的矿产,抓住特色资源,优化高岭土矿业的开采模式,改善自身生产结构,完善生活配套,实现上下游产业的整合提升,力求与其他县区错位发展,打造河源高岭土矿产的龙头产业品牌,进而驱使我县域矿业自身能实现功能的融汇聚合。该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关于矿业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长期能源发展规划纲要,为我县循环经济建设做出贡献,更好地满足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对促进我县矿业开发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大坝镇龙狮村,项目规模30.00公顷,2018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2.0981公顷,建设用地0.5693公顷,未利用地7.3325公顷。本次拟将30.00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在大坝镇龙狮村,将30.00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落实后不突破和平县土地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大坝镇

使用前

784.6957

297.6957

58

使用后

814.6957

327.6957

58

和平县

使用前

7921

5191

920

使用后

7921

5191

920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2)张贴公告: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大坝镇人民政府、龙狮村委公开栏。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认为该方案不合理或者有异议,均可在公告期内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图1-1:和平县大坝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jpg

  附图1-2:和平县大坝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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