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热水镇北联村乡村振兴项目)》成果公告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热水镇北联村乡村振兴项目)》已通过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24202203)。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规定,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尚未确定选址的省、市重点项目及安置点、宅基地、留用地、乡村振兴等农村建设和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热水镇北联村乡村振兴项目属于乡村振兴项目,符合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条件。为了满足和平县乡村振兴项目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布局,推动和平县城市价值品质提升,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区域综合实力,推动和平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拟在和平县热水镇北联村布置0.1679公顷用地用于热水镇北联村乡村振兴项目,以便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项目需求以及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热水镇北联村,项目规模0.1679公顷,原规划作为农用地、其他土地,现将落实地块的规划用途落实为村镇建设用地,划为土地用途分区的村镇建设用地区,并划入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的允许建设区范围内,落实后不突破和平县土地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调整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单位:公顷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人民政府网站。
(2)张贴公告:热水镇人民政府、北联村村委公开栏。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认为该方案不合理或者有异议,均可在公告期内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