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2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河源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源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下达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120人,培育资金34.8万元。为高质量完成我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2022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培训机构进行遴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培育任务与要求
培育高素质农民不少于120人;利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和服务,100%以上培育对象及时在线填报信息;培训时间不少于6天(且不少于48学时);参训学员评价率:≥90%;对培育基地和师资的满意度:≥85%;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具体培育内容与要求以2022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为准。
二、培训机构遴选条件
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
1.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
2.有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
3.有实习实训场所或合作实训基地;
4.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
5.有培育目标所要求的其他软硬件条件;
6.具有专人整理培训材料,对培训全程做好课件、拍照、录像、记录等工作,能真实、完整、规范地建立培训台账及档案,并负责项目验收、考核的完整资料收集、整理、装订工作;
7.上一年度存在培育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或未按期完成验收且应承担主要责任的培育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8.分包、转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愿承担2022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申请报名,报名材料:申请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资质证明、机构简介(含师资情况、实训基地情况、保障措施、成功案例)等有关证明材料和 2022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含详细的培训预算明细)。
(二)专家评审。由县农业农村局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5名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进行评分,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拟选为2022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
(三)公示。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其确定为2022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并签订培训合同书。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12月13日。
2.报名地点: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斌,0762-5687009
请于2022年12月13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
附件:2022年和平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评分表.xls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