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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青州镇青州中学新建宿舍楼项目)》成果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2-11-21 浏览次数:- 【字体:

  《河源市和平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和平县青州镇青州中学新建宿舍楼项目)》已通过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批准(审批表编号:441600202225)。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原因

  为做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现势性和科学性,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结合和平县“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和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使用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和平县青州镇是我县边远贫困革命老区镇之一,青州中学创办于1964年,是我镇唯一的一所初级中学,学校实行封闭式寄宿制管理。近年来,学校教学质量突出,吸引许多非青州籍学生前来求学.在校学生679人全部寄宿学校,现有宿舍床位已不能满足众多学生住宿。为进一步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同意建设青州镇青州中学新建宿舍楼项目。该项目位于青州镇街道居委会,需要落实预留规模0.2970公顷。

  二、落实地块的具体情况

  落实地块位于青州镇街道居委会,项目规模0.2970公顷,2020年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0.2749公顷、建设用地0.0221公顷。本次拟将0.2970公顷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在青州镇街道居委会,将0.2970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落实后不突破和平县土地规划的各项控制性指标。

  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

  落实后,和平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保持不变。落实地块前后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详见下表。

表1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对比表

单位:公顷

行政区

建设用地总规模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和平县

调整前

7921

5191

920

调整后

7921

5191

920

青州镇

调整前

194

171

2

调整后

194.2970 

171.2970

2

  四、公告方式

  (1)网上公告:和平县政府门户网站;

  (2)张贴公告:和平县自然资源局、青州镇人民政府、青州镇街道居委会公开栏。

  特此公告,公告期为7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认为该方案不合理或者有异议,均可在公告期内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附图1-1:和平县青州镇落实地块前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附图1-2:和平县青州镇落实地块后土地利用规划图.jpg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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