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和平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技推广人员能力建设培训机构的公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县农业推广体系建设,提升我县农技推广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助推乡村人才振兴,决定举办和平县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班。为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按照“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方式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我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机构,要求和条件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组织基层农技推广人员30名参加技能提升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培训经费按人均2750元安排,总资金8.25万元,资金来源于河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河财农〔2022〕85号)。
(二)培训课程安排由和平县农业农村局与培训机构商定,可分段按:综合素养课教学、专业能力课教学、能力拓展课教学三个模块实施培训。培训课程的要求是:1、组织学员到省内涉农高校参加学习,培训课程包括“三农”政策解读、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农技推广服务驿站建设、农产品电商网红等新业态知识课程。2组织农技人员到农技推广服务驿站、省级以上电商基地进行现场教学,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高管主讲,并提供现场教学PPT课件。
(三)培训实施时间:计划2023年3-6月份实施。(具体时间视工作情况决定)
二、申报条件
(一)培训机构必须已列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的培训机构目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科研开发、推广和教学能力。主体申报机构需提供与涉农高校签订的合作协议。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推广职能),近年承担过农技人员培训项目,有丰富的农技人员培训经验,且非常满意或优秀率≥90%,相关培训证明材料丰富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实施方案、培训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
(三)具有必要的培训场所、现代教学设备和实践实训基地,提供相关合作协议。且有专职人员采集和整理资料,对精品课程具有做好课件、录像、编辑等整理工作的能力,能建立真实、完整、规范的培训档案。
(四)具备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和跟踪服务能力等。培训班必须配备班主任负责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且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全程协调跟踪有关培训事宜,能够做到信息及时报送和工作进度及时汇报。
(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遵守中央财政资金的有关管理规定。
(六)师资力量雄厚,拥有相应的专兼职教师队伍,要求师资入库率要达90%以上,任课老师的满意率必须达到85%以上。
三、遴选程序
(一)提交材料。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申报和平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技能提升培训的培训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机构性质、师资队伍、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培训场所设施设备、开展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情况等)项目初步实施方案、培训方案、资金使用计划和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一式三份,邮寄至河源市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二)专家评审。遴选培训机构的专家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县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人数为3人。专家组根据评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分,作出评审意见,将得分最高的申报单位拟认定为该项目承担单位,报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党组讨论确定。
(三)结果公示。和平县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和平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技能提升培训机构。
四、申报时间
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请于2023年2月13日17:30前将报名材料一式三份送达或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到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
联系地址: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西和平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股
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7日
(联系人:徐斌,联系电话:0762-5687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