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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补充事项的通知

作者: 来源:和平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2-14 浏览次数:- 【字体:

和财会〔202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和平县财政局 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财会〔2023)1号),我市将于2023年2月15日至28日组织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现将有关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从今年起不允许考生通过军官证进行报名。

  二、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新上线了“线上实名认证”审核功能,平台现共有两种实名认证方式:一是支付宝实名认证,该方式由支付宝方提供审核,不需要后台进行操作;二是线上实名认证,由考生在系统上上传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手持身份证人像面照片,需要市本级后台进行确认。

  和平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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