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平黄飚中医诊所备案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和平黄飚中医诊所”申请备案,经审核,现将该中医诊所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和平黄飚中医诊所。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黄飚;主要负责人:黄飚;药学人员:卢锦本。
三、医疗机构类别:中医诊所。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和平县阳明镇滨河家园商铺02号(C栋一楼)。
该中医诊所备案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12日至6月16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股、医政医管股、法监股。
联系电话:0762-5699386、5638113、569901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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