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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注销公示-热水镇南湖村卫生站第二分站

作者: 来源: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3-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卫生站第二分站负责人因工作调动原因,现申请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现依法予以注销,特此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卫生站第二分站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号:441624831002174D600172

  医疗机构地址: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

  公示日期为2023720日至2023725日,对注销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762569901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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