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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的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3-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推动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不规范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按照《河源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河司函〔202314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我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法实施罚款,未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存在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不适格、处罚程序不当等问题。

  (二)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滥施罚款、执法寻租等问题。

  (三)违反包容审慎监管原则,未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市场主体简单适用原则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采取“一刀切”式执法问题。

  (四)违法设定罚款,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擅自增减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在法定幅度之外调整罚款上下限等方式层层加码问题。

  (五)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执法单位违反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给执法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将罚没收入与本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考核、考评、奖金、补贴收入直接或者变相挂钩问题。

  (六)违反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制度规定,未按照要求制定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不落实“涉企综合查一次”制度等问题。

  二、征集方式及有关要求

  采取集中征集方式,征集时间为自公告之日起至1031日。反映问题渠道为:

  (一)电话:0762-5681868

  (二)信件邮寄:将有关材料邮寄至河源市和平县解放路60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邮编:517200),收件人:和平县城管综合执法政策法规股

  (三)电子邮箱:hp5681868@163.com

  投诉举报问题如有相关证据材料,请一并递交,并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严格保密您的个人信息。举报反映线索要实事求是,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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