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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县2022年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听证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12月1日(星期五)10:00在和平县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举行和平县2022年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听证会,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现将听证会有关情况进行公开。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一)听证事项:和平县2022年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听证

  主持人(兼听证员):陈文拥;

  听证员:叶志勇、李金蔓;

  记录员:陈财。

  (二)经办机构代表

  李奕奕,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三)技术服务单位代表

  广东蓝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四)听证代表

  彭鸿运,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谢洪迪,和平县财政局;

  谢学知,和平县农业农村局;

  杨泽胜,和平县水务局;

  周运平,和平县林业局;

  何新发,河源市国有黎明林场;

  黄鹏辉,阳明镇人民政府;

  徐永勤,彭寨镇人民政府;

  俞文生,东水镇人民政府;

  陈伟健,林寨镇人民政府;

  罗国瑞,热水镇人民政府;

  黄振科,大坝镇人民政府;

  纪昌孛,上陵镇人民政府;

  林庆强,下车镇人民政府;

  周舒栗,长塘镇人民政府;

  肖悦升,贝墩镇人民政府;

  徐好,古寨镇人民政府;

  陈小艺,礼士镇人民政府;

  李月伟,公白镇人民政府;

  黄敏聪,合水镇人民政府;

  王文栋,青州镇人民政府;

  黄坤鑫,浰源镇人民政府;

  吴锦耀,优胜镇人民政府;

  刘少农,广东汇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二、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于2023年10月30日在行政网站上发布听证公告,并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了听证参与人名单和相关事项。

  本次听证参与人主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原则,邀请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阳明镇人民政府、大坝镇人民政府、上陵镇人民政府、下车镇人民政府、长塘镇人民政府、优胜镇人民政府、贝墩镇人民政府、古寨镇人民政府、彭寨镇人民政府、东水镇人民政府、林寨镇人民政府、礼士镇人民政府、公白镇人民政府、合水镇人民政府、青州镇人民政府、热水镇人民政府、浰源镇人民政府、河源市国有黎明林场、广东汇友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代表24名,共计24名听证代表参加本次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主题明确,经办机构对和平县2022年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及技术过程作了详细的说明。听证代表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就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具体内容,各代表均无意见,听证会达到预期目的。经办机构以及技术服务单位对和平县2022年园、林、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项目成果再作调整、完善,未尽事宜再作细化。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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