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和城综执罚听公字〔202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以及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申请,本机关定于2024年2月28日15时0分,在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关大楼二楼会议室公开举行和平县鸿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新城花园二期05#、06#、07#商住楼责令停工后擅自复工涉嫌违法一案的听证。旁听者可申请参加。
根据听证场地情况,确定此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参加旁听的,应当在2024年2月27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受理以申请时间先后为准,逾期申请或申请时已达规定人数的,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和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2月25日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解放路62号县城管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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