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公示文号:河公易矿〔20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委托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2月2日16时网上挂牌出让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和平县产城融合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场所: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阳明镇东山路64号3楼303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624MA7J385666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地点: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
地理位置: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建筑用花岗岩矿区位于和平县城北东15°方向,直距11km的大坝镇汤湖村附近,行政区划隶属于和平县大坝镇。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57′24″,北纬24°33′13″。
面积:0.161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资源储量: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关于<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结果的函》(粤储审评〔2024〕131号),本矿区查明及保有建筑用花岗岩矿资源量矿石量1084.78万立方米,其中控制资源量矿石量658.24万立方米,推断资源量矿石量426.54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497.5米至 +30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广东省金石评估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评审的《广东省和平县合水塘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粤金评函〔2024〕30号),设计利用建筑用花岗岩可采储量760.14万立方米,高岭土8.67万立方米,开采剥离半风化层35.10万立方米,全风化层23.12万立方米,残积层7.13万立方米,人工填土0.95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粗破后进行外售,其余全部原矿外售。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开采活动中必须依法从事采矿活动,严格遵循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矿山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要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修复治理;要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缴存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拟出让年限:17年
起始价:4325.27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4325.27万元
缴纳时间:2024年12月31日
缴纳方式:分期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以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20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和平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七、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和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和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