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税雪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4-11-26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和府〔2024〕37号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4〕10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税雪等同志试用期(一年)已满,同意按期正式任职:任税雪同志为和平县审计局副局长;任凌琳琳同志为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王梓献同志为和平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任周春秀同志为和平县信访局副局长。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8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