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农办等7部委发布《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 “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解读
一、《意见》起草背景
今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农业农村投资造成了较大冲击,一季度第一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降幅13.8%,其中占比最大的民间投资同比下降16.9%,后续跌幅虽然逐步收窄,但下降趋势仍未得到根本遏制。这个势头持续下去,与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的要求不适应,与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突出短板的任务不匹配,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要求不相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李克强总理明确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经国务院同意,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 加快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的意见》。对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进行全面系统部署。
二、明确重点领域
《意见》着重提出要加快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动植物保护、沿海现代渔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供水保障、乡镇污水处理、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农村公路、农村电网等11个方面的农业农村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就要围绕这些重大领域,谋划重大工程项目,真金白银地投、实打实地干。
三、加大农业农村投资力度主要渠道
《意见》明确要扩大地方政府债券用于农业农村规模,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增加用于农业农村的投入,加大对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符合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等现代农业设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镇污水治理等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同时,还明确各地应通过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按规定将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于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农林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此次《意见》进一步强调,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强“三农”投入保障,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三农”补短板重大工程项目倾斜,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以工代赈规模。
四、推动《意见》保障措施
为推动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的政策举措有效落实落地,《意见》专门提出了落实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作为推动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出台政策措施,强化协同配合,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工作进度,主动推进落实。二要严格督导考核,把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纳入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情况督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作为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考核内容,建立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制度,压实工作责任,督促抓好落实。三要扎实做好项目长远谋划设计,要结合编制“十四五”规划,聚焦《意见》提出的11 类工程项目,抓紧制定农业农村领域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建设规划,建立完善项目储备库,长短结合做好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加快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为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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