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18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名单公示
根据《2017年和平县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和府办函[2017]55号文件精神,下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情况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日起30日内向第三方核查公司反映。
联系电话:周干泽18207628368
附件:
经初审符合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名单
和平县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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