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检查行动
为深入开展“质量月”活动,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产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近期,和平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场监管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检查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否有CCC认证标志,CCC标志是否真实有效;验明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是否有合格证明;配备的电池是否与证书相一致;是否有改装加装行为等。严厉查处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销售不合格、侵权假冒、来源不明等产品的违法行为。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检查16家销售单位。下一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加强对各销售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产品监管,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并加强宣传,引导行业自律,鼓励消费者举报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生产销售行为,形成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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