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8月21日在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五次会议上

和平县审计局局长 朱日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县审计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部署,强化对财政全口径预算、财政决算草案的审计监督,加大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和重点民生资金项目审计力度,助力民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扎实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各单位、各乡镇认真执行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稳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促进财政增收节支,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推动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取得良好效果。2019年,县级财政总收入509301万元,总支出508546万元,年终结转755万元;县本级基金总收入74298万元,总支出58403万元,年终结转15895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79334.35万元,总支出83203.61万元,当年超支3869.26万元,滚存结余9109.43万元。

  ——财政收入稳定增长。2019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57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44202万元,非税收入23376万元),比上年增加5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3%,增长8.68%;一般预算上级补助收入347594万元,比上年增加44450万元,增长14.66%。

  ——民生投入不断加大。县政府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科技创新强县建设、乡村振兴战略、污染防治攻坚战、基层医疗卫生能力建设、促进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等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19年民生保障投入了387676万元,对比去年增加25700万元,增长7.1%;其中:教育96884万元、社会保障88745万元、卫生健康66449万元、农村水利77460万元,民生福祉得到进一步改善。

  ——整改成效得到提升。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落实整改,审计发现问题基本落实整改到位。据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对审计查出的5类37项111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已整改问题103条,整改完成率92.79%;通过规范资金账务管理、落实或拨付项目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18824.02万元,同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制定或修订制度规范1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继续实行“纵向到底、上下联动”的方式,省、市、县审计机关统一重点对“四本预算”和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医疗救助及政府债券资金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收支平衡,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编报总体较为规范,县财政及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县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年初预算未按规定足额设置预备费。县本级2019年年初预算设置预备费600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018万元的0.23%,没有达到1%-3%的规定比例,不利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2.县本级预算执行率偏低。2019年可用指标金额640598.51万元,因项目进度等原因实际完成456180.06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1.21%。

  3.县本级部分项目实施缓慢,影响资金效益。截至2019年底,林业改革、教育发展、新农村建设等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由于工程建设推进缓慢等原因导致资金没有发挥效益,涉及金额14603万元;2019年度县涉农资金项目约束性任务22个,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任务9个,未完成任务13个,结余资金28054.04万元,占资金总额65.51%,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未完成省级下达的绩效目标和任务。

  (二)其他财政资金管理方面

  1.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规范。一是县财政未制定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管理配套文件、未建立项目库;二是截至2019年底,县共有2个项目10329万元的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沉淀在财政部门,1个项目13500万元的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沉淀在项目单位,未及时使用发挥效益。

  2.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一是非税专户将排污费2万元和新型墙体基金21.66万元转挂“暂存款”,少列收入23.66万元;二是截至2019年底,仍未收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250.77万元;三是截至2019年底,应收未收人防易地建设费2467.6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一级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的要求,县审计局对全县51个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采用现场审计方式重点审计了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物业局等8个一级预算单位,其他43个一级预算单位采用大数据分析、现场核查方式进行审计,审计共出具审计报告8份、发出整改函9份;同时,组织对县人社局、中医院、福和中学等9个部门单位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一级预算部门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法等财政财务法规使用财政资金,积极推进我县各项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2019年全县有137次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早于计划备案时间,合同金额合计515万元;有11个部门单位购置办公用品等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09.53万元。

  2.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有6个部门单位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收取或预留保证金,涉及金额140.52万元;有1个单位增加工程投资未经县主管领导审批、未进行招投标、工程造价未送审结算,涉及金额112.92万元;有2个单位工程无财政结算评审,涉及199.84万元;有1个单位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涉及金额29.35万元。

  3.财务管理不合规。有5个部门单位大额现金支付维修费等,涉及金额215.37万元;有8个部门单位维修、设备购置等未取得合规票据报账,涉及金额177.15万元;有1个单位重复发放下乡补助、加班费1.58万元;有1个单位向无药品经营资质企业购买药品、医用耗材6.07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县审计局按照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按季度分专题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跟踪审计了我县2017至2019年就业创业政策落实、2016至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2019年“6.10”“6.12”救灾复产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及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和使用、扶持民办教育等4个方面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能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项目的落地及建设进度,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县2017至2019年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方面

  1.县人社部门认定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只有县人民医院1间,未完成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不少于2间的任务指标。

  2.县就业中心对晋升补贴人员和贫困劳动力培训人员资格审核不够严格。2019年发放技能晋升补贴时含有1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培训人员中有超龄贫困劳动力1名。

  3.县人社部门就业创业资金使用率不高。和平县2017至2019年共收到就业创业资金合计1376.8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就业创业资金483.05万元,结余893.79万元,资金使用率仅为35%。

  (二)县2016至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

  1.县2017年前中小河流治理、农房改造等项目资金17189.95万元被财政收回存量资金,项目资金承载的事项、政策未落实。

  2.县交通部门未完成2019年度道路建设任务83.85公里。其中畅返不畅路段整治47公里,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路面硬底化工程28公里,旅游公路改造工程8.85公里。

  3.县卫健部门未完成标准化村级卫生站建成任务45间。2017年至2019年,我县规划建设村卫生站204间,截至2019年12月底,已完成建设159间,正在建设45间,其中2018年8间、2019年37间。

  4.县水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未完成2019年省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截至2019年12月底,2019年度县中小河流治理16.5公里、粤赣高速沿线(和平段)美丽乡村示范带建设项目、南粤古驿道建设项目等约束性任务没有完成。

  (三)2019年“6.10”“6.12”救灾复产重建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及资金和物资筹集管理和使用方面(截至2019年7月)

  1.应急机制不完善。县“三防”与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指挥体系对接不顺畅、预警信息覆盖不全面;县应急管理部门未建立全覆盖的应急预案体系;有关部门未加强应急知识宣传;县应急管理部门未按规定建立综合应急救援以及抗洪、地质灾害、医疗等较为稳定的专职或兼职救援队伍。

  2.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不到位。县财政局未足额提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备费;截至2019年7月31日止,县财政局收到市财政局2019年6月26日安排的省财政厅农业救灾应急类资金360万元未下拨。

  3.救灾物资筹集管理不规范。县发改部门未建立救灾物资库更新、应急补充、分配发放和报废工作制度,未建立库存救灾物资定期轮换机制;县发改局借用县粮食储备仓库作为救灾物资仓库,未按规定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县民政局慈善会、县应急局、县发改局等多部门接受、发放救灾物资,救灾物资与慈善会物资混合存放,救灾物资未统一管理、家底不清,信息化管理水平低。

  四、乡镇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2019年县审计局组织对大坝镇、优胜镇、礼士镇、浰源镇等4个乡镇2017至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乡镇财政所能按照资金监督办法管理和拨付资金,基本按照财政部门要求进行财政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公务支出管理不到位。有1个乡镇无公函接待,涉及金额13.85万元;有1个乡镇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费,涉及金额34.59万元;有1个乡镇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

  2.资产购置管理不规范。有1个乡镇未经批准购置压缩垃圾车1辆,涉及金额18.5万元;有2个乡镇购置部分办公用品、评估服务等未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4.31万元。

  3.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有3个乡镇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农房改造资金、种粮直补等未及时发放,涉及金额424.21万元;有1个乡镇总预算专项资金出借给镇政府,涉及金额16万元。

  4.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有2个乡镇路基工程等8个项目建设由无资质的施工单位或个人承建,涉及金额148.51万元;有1个乡镇8个项目建设未预留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8.74万元;有2个乡镇公路、桥梁建设等工程未经财政主管部门或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中介组织评审结算,涉及金额739.08万元;有1个乡镇9项工程竣工后未及时组织验收结算,涉及金额430.1万元。

  5.财务管理不合规。有2个乡镇水电站、矿产管理费及赞助费等非税收入未上缴国库,涉及金额160.84万元;有2个乡镇道路工程、河段防洪堤工程建设等未按规定取得合规票据报账,涉及金额91.81万元。

  五、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逐步打造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一是进一步规范财政预决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加强对乡镇财务收支的监管,强化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问责机制,进一步提升乡镇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会计基础和财务内部控制行为,县财政局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本单位及其他财政拨款单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进有关单位规范会计核算和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二)继续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地生效。一是加强财政对重大决策、重点支出、民生项目的保障力度,推动省、市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涉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三是做好政策衔接和整合协调,及时出台配套措施、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形成政策合力

  (三)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一是加强医疗卫生、科技教育、社保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监管,压实管理责任。二是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关注民生政策的普惠性、基础性和兜底性,加大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三是加强公共卫生及应急救灾领域基础建设,健全应急救灾管理体系,提高应急管理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发生后,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工作要求,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派出4个审计组、20名审计人员开展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截至2020年3月底,各级财政投入全县疫情防控资金1706.27万元,捐赠资金11.05万元,捐赠物资7.07万件。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镇各部门履职尽责,社会各方面全力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本报告反映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能高度重视,正在整改落实中。县审计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认真督促整改,并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县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尽责担当,为奋力推进“两个和平”和智慧生态现代新城建设全面提效破局、努力构筑新局,作出审计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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