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和财农〔2022〕26号

古寨镇人民政府(结算中心):

  根据河源市财政局河财农〔2022〕4号文(依据省财政厅粤财农〔2021〕196号文)精神,现将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第三批)20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专项用于古寨镇河东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项目,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36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粤财农〔2021〕76号)等文件要求,管好用好本次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此项资金按照《和平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府〔2019〕52号)管理,报县财政局审核资料后授权拨付。

  三、此项资金为非三保资金,请列入2022年“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130799)”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科目,列入“基础设施建设(50402)”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年终编报支出决算。

  和平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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