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8-01-1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镇党委、政府,县直及省、市驻和平副科以上各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县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成效,促进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根据《2017年和平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定于2018年1月18日开始开展我县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8年1月18日-2018年1月25日(具体到各镇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二、考核对象

  全县17个镇党委和政府;42个省定贫困村及帮扶单位;52个市、县挂扶的非省定贫困村及帮扶单位。

  三、考核内容

  按照《2017年和平县扶贫成效考核方案》要求的考核事项开展考核,重点考核扶贫成效、精准帮扶、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精准识别等内容。

  四、考核组成员及分工

  第一组:负责阳明镇、源镇、热水镇、青州镇、合水镇

  组  长:郑新桥(第一书记)

  组  员:刘金鹏(驻村队长)、赖日妹

  联络员:王剑锔(电话:15218010449)

  第二组:负责彭寨镇、古寨镇、贝墩镇、优胜镇

  组  长:周志芳(第一书记)

  组  员:穆启旺(驻村队长)、张小武

  联络员:徐珊珊(电话:17876583090)

  第三组:负责大坝镇、上陵镇、下车镇、长塘镇

  组  长:林国旗(第一书记)

  组  员:曾翔飞(驻村队长)、徐南安(驻村队长)

  联络员:陈  斯  (电话:18566473039 )

  第四组:负责东水镇、礼士镇、林寨镇、公白镇

  组  长:周光辉(第一书记)

  组  员:卢志健(驻村队长)、李菊梅(深圳工作组)

  联络员:黄晓宇(电话:13923688263)

  第五组:(督导组)负责全县扶贫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

  组  长:杨国彦

  副组长:彭辉武、何东辉、巫资香、梁伟斌、罗远智

  联络员:徐效振(电话:13553215558)

  五、工作要求

  (一)各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年度考核工作。

  (二)各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考核组所有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不准接受超标准接待,不准收受考核对象礼品。

  (三)各考核组对被考核的镇、村(帮扶单位)进行评分,收集整理考核材料并撰写《考核工作报告》,于考核工作结束5天内交县考核组。

  (四)考核组车辆及经费由县扶贫办统筹协调解决。


  和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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