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源市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扶济困办〔2021〕1号
各县(区)扶贫济困日活动办、市直各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河源市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向市扶贫济困办反映。
河源市乡村振兴局(代章) 河源市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
河源市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工作要点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电视电话动员会议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主题开展2021年“6?30”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以下简称“6?30”活动)。现就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化理论研究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在《关于广东扶济困日活动10周年专题调研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精神,组织开展新阶段“6?30”活动专题理论研究,进一步分析探讨广东社会帮扶的内涵、特色和制度建设,结合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有关工作,认真谋划新阶段“6?30”活动的重要使命、主要目标、努力方向,研究“6?30”活动在乡村振兴“产、学、研、育”上的重要作用,从助力解决贫困问题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转变的实践路径,形成制度性理论成果,开创“6?30”活动工作新格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
二、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2.构建“6?30”活动新媒体宣传矩阵。发挥抖音、小视频、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载体,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弘扬社会公德美德,营造扶贫济困浓厚氛围,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的热情。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方位、多角度、成系列发布“6?30”活动实时动态消息,深度开展舆论宣传,讲好扶贫济困、乡村振兴新故事,让全社会更多了解、信任、参与“6?30”活动。(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3.借助广播、电视、报纸等优势媒体,深入宣传2021年“6?30”活动主题,着力塑造一批扶贫济困先进典型,集中宣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经验成效,引导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综合运用融媒体手段,发挥公交、出租车等相关移动媒介作用,营造参与扶贫济困、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4.成立“6?30”活动宣讲小组,进社团、进企业,走访爱心人士,创新实行“6?30”活动点对点宣传模式,全面营造政府引导、社会带动、全民参与扶贫济困、助力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听取企业参与扶贫济困和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的意见建议,引导支持一批大型企业“连片包镇”帮镇扶村。(市乡村振兴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市级捐赠接收单位,各县(区)党(工)委、(管委会))
5.筹备召开动员视频会议、重点企业座谈会,部署2021年“6?30”活动任务,动员发动广大社会力量积极捐赠,积极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市委办,市府办,市高新区管委会、市乡村振兴局、市工商联)
6.召开重点社会组织座谈会,引导广大社会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扶贫济困活动,做到社会组织齐参与、社区募捐基本全覆盖。(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深入开展“千企帮千村”行动
7.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美丽乡村风貌提升行动。鼓励企业结合全市乡村振兴工作重点,重点打造美丽乡村风貌提升样板示范村庄,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建设一批精品乡村风貌带。鼓励企业重点支持我市老区苏区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各县(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8.引导和鼓励爱心企业参与乡村产业振兴。依托双方资源禀赋,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助力乡村产业高质高效,健全惠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让更多农户在产业合作中实现富裕富足。(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9.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人才振兴。从捐款捐物简单参与转向村企共建深度融合,推动资源要素、经营理念、管理人才向农业农村流动,引导捐赠资金支持“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和乡村工匠培训,在“育人”上下功夫,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四、创新开展主题活动
10.举办2021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仪式,宣传典型,表扬先进,为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万绿杯获奖者颁奖,组织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现场认捐。以展板、数字媒体的形式,全面展现河源人民乐善好施、热心公益的良好形象,发动社会各界积极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力量。(市委办,市府办,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
11.开展系列消费帮扶活动,在全国扶贫日前,借助深河扶贫服务中心平台,结合省“6?30消费帮扶云上行”系列活动,推动消费帮扶需求与供给精准对接,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消费帮扶。(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12.广泛发动全省大、中、小学校和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学子献爱心”活动,引导青少年群体积极参加扶贫济困捐赠活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组织市直及中直驻河源单位机关干部职工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市直机关工委,市乡村振兴局)
14.开展“拥政爱民献爱心”活动,创新“双拥”工作,倡议全市驻军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活动,资助我市贫困老兵和参与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建设。(市军分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15.鼓励各地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捐赠活动。(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五、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16.为适应新阶段“6?30”活动的开展,组织修订《河源市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河源市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意见》、《关于做好2020年度广东扶贫济困“红棉杯”和“万绿杯”认定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为新阶段“6?30”活动提供制度依据。(市乡村振兴局,各县(区)党(工)委、政府(管委会))
17.建好“6?30”活动社会捐赠服务平台,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公共监管系统,做好精准对接服务,努力打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人人皆可为”的专业化、智能化、规范化的社会帮扶参与平台。(市乡村振兴局)
18.全面加强市、县两级“6?30”活动捐赠资金接收单位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属性、定位、职能,强化各级“6?30”活动捐赠接收单位的服务指导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市级捐赠接收单位,各县(区)“6?30”活动办)
19.全面推广使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财产使用管理系统,确保“6?30”活动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化、信息化、系统化。(市乡村振兴局)
20.总结开展捐赠资金绩效评价的经验做法,进一步规范开展“6?30”活动捐赠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落实“6?30”活动捐赠资金的审计整改工作。(市乡村振兴局,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