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作者: 来源: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0-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产项目”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园C-3-04-02号地块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5743.7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生产车间一、提取车间、药材仓库、机修五金仓、锅炉房、污水处理站、危险品库、成品仓库3、成品仓库4、成品仓库5、宿舍楼、研发办公楼、检测中心研究院、企业文化中心、产品展示厅等,建设中药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具有年产板蓝根茶1000000盒、板蓝根颗粒400000包、夏桑菊颗粒300000包、重感灵片1500000盒、野木瓜片1400000瓶、汉桃叶片2000000瓶生产能力。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东和平县城珊瑚路21号

  联系人:周工

  电 话:1382786606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易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马群街道紫东路2号57幢

  联系人:沈工

  电  话:18914773065

  邮  箱:17102663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广东和平药业有限公司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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