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永恒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告
根据和平县永恒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平县永恒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和平县永恒劳保用品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彭寨镇农场小区
四、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和平县永恒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建设和平县永恒劳保用品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改扩建项目位于和平县彭寨镇农场小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租赁厂房B、C栋的生产设备进行重新布置,新增3#厂房、仓库等,新增占地面积3200m2,建筑面积2200m2,项目改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7000m2,总建筑面积6000m2。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劳保手套,改扩建项目新增年产针织手套50000件、纱手套30000件,改扩建后全厂年产针织手套60000件、纱手套36000件。项目产品包装规格为每件共包装1200双手套。
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外排生产废水须经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和平县彭寨中心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回用水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水质标准限值;
(三)、噪声排放标准: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暂存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有关要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
七、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应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范围管理。
九、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十一、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72
电子邮件:2385378069@qq.com
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邮 编:517200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