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美精密五金(和平)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告
根据元美精密五金(和平)有限公司迁建项目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一、项目名称:元美精密五金(和平)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二、建设单位:元美精密五金(和平)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C-03-3-1
四、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元美精密五金(和平)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钟针、表针、五金配件及手表配件的生产的企业。于2011年4月在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D-1建设《元美精密五金(和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并取得环评批复(和环【2011】22号)。2016年11月取得《关于元美精密五金(和平)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批复》。现为配合企业发展需要,企业拟整体搬迁到和平县福和产业转移工业园C-03-3-1,建设《元美精密五金(和平)有限公司迁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7500m2、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12万元,主要从事钟针、表针、五金配件及手表配件的生产,年产钟针100万套、表针1.5亿套、五金配件100万套、手表配件200万套。
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产生的VOCs参照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0-2010)的Ⅱ时段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相关要求;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臭气浓度≤20(无量纲)]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15m高排气筒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2000(无量纲)]。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和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三)、噪声排放标准:运营期项目各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国家环保部[2013]第36号关于该标准的修改单要求;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
七、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应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范围管理。
九、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十一、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72
电子邮件:2385378069@qq.com
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邮 编:517200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