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金聚富环保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告

作者: 来源: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21-04-29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源市金聚富环保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申请,和平县环境保护局已受理了《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河源市金聚富环保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河源市金聚富环保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和平县大坝镇大坝工业园工业 3 路 2 号 D 区

  四、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河源市金聚富环保塑料制品制造有限公司位于和平县大坝镇大坝工业园工业 3 路 2 号 D 区,项目占地面积为 4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 3000 平方米,为租赁经营,主要由 3 栋一层厂房组成,配套建设一个三级沉淀池。项目建成 后主要从事废旧塑料回收利用加工,预计年回收加工处理 5250t 废塑料,年产 4200t 塑料粒,项目总投资为 5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50 万元。

  五、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执行下列标准:

  (一)、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注塑造粒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

  (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经厂区三级隔渣沉淀池预处理设施处理满足园区生产废水处理站进水要求后,进入园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排放标准: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固体废物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中的有关规定。

  六、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与污染防治工程要实行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并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保要求。

  七、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本批复作为该建设项目选址报建和建设依据。项目建成后,应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监管部门备案,纳入常规范围管理。

  九、本项目日常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负责;本项目的“三废”排放应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为日常的监督管理提供依据。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十一、公示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项目审批公示时间5天,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受理单位: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5677972

  电子邮件:2385378069@qq.com

  联系地址: 和平县城东堤路49号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   邮    编:517200

  2021年4月2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新奥门特免费资料大全,2024新澳免费资料大乐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