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
在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一些大型企业投标抢标积极,但中标后项目推进不力,并乘机利用督察整改压力和地方政府迫切心理敲竹杠,导致工作被动。揭阳市占陇污水处理厂等9个镇级污水处理项目,2015年北控水务以PPP模式低价中标后,借口实际投资可能远超投标报价而迟迟不肯正式签约。广东广业集团中标9个示范县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标的金额高达76亿元,但所有中标项目均未达到建设进度要求
(二)责任单位:和平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时限: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
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标单位的监督管理,按要求完成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
(五) 整改措施:
1.严格履约管理。加强与中标单位沟通协调,依法依规妥善解决履约相关问题,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中标后监督检查的办法》,加强对省广业集团、北控水务集团等相关中标单位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和工程合同。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在2020年年底前,我县已建成18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实现我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100%。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2016年11月11日,经第1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采用PPP模式推动我县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2.2017年1月10日《和平县镇、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PPP)》(以下简称《PPP》)完成立项工作、2月10日《PPP》的实施方案取得批复以及政府采购申请通过;并在2018年1月《PPP》完成采购(重招)流程,确定中标社会资本方(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广东明源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8年7月31日与和平县建怡净水有限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后新登记注册的运维公司),同年8月3日动工建设。
3.2020年年底前,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主体责任,如期完成共11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专项资金);和平县建怡净水有限公司建成7座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任务(PPP项目)。
三、评估结论
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标准。
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拟对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二十二项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和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5楼督察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5677975。
和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