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公示
(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六项整改任务)

作者:河源市和平县环境保护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7-2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河源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河环督整改办〔2020〕9号)及《关于加快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六项整改任务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在管网建设方面,整改方案要求,2017年9月底前全省须建成5000公里管网,以弥补“十二五”期间的欠账。经核实,全省确实总体补完了“十二五”管网建设欠账,但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和东莞市,其他城市管网建设力度明显不足。由于管网滞后、截污不全、雨污不分,导致全省有韶关、肇庆、梅州、河源、清远、中山、潮州、云浮、汕尾等9个地市污水处理厂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40毫克/升,有69座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低于100毫克/升,没有发挥减排效益。

  (二)责任单位:

  和平县委、县政府

  (三)整改时限:

  2020年年底前

  (四)整改目标:

  加大管网建设力度,以弥补“十二五”期间的欠账。

  (五) 整改措施:

  1.加强统筹规划和督促指导,加大资金技术支持力度。各地党委、政府落实污水管网建设主体责任,加快雨污分流建设与改造,加大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力度,严格实施厂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新建管网划分排水单元,确保建成一段、验收一段、通水使用一段,提高污水收集率。

  2.污水管网缺失的地区,特别是进水浓度低的污水处理厂,加快补齐污水配套管网。抓紧排查老旧管网和“僵尸管网”,准确掌握污水管网缺失、病害(淤积堵塞、老化渗漏、下沉塌陷)、错接漏接、建成但未通水使用等情况,逐个进行修复、连通。

  3.河源市2019年年底前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23公里,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24公里。2020年新增县级以上城市污水管网10公里,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10公里。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1.完成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处理能力1.5万吨/日)、配套管网15.68公里(其中干管5.23公里、支管10.46公里)的任务建设。

  2.加强管理,排查老旧管网和“僵尸管网”,准确掌握污水管网缺失、病害(淤积堵塞、老化渗漏、下沉塌陷)、错接漏接、建成但未通水使用等情况,逐个进行修复、连通。

  (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管网建设完成情况

  (1)由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配套管网建设情况

  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3.587公里(主干管)在2013年11月18日动工建设,建成后于2015年9月8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三期)0.98公里(主干管)在2017年5月12日开工建设,建成后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四期)1.883公里(主干管)在2017年9月27日动工建设,建成后于2018年9月13日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2)由县公路局市政工程改造配套管网建设情况

  在2017年4月28日,申报《和平县城新社至高车水段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立项批复,并建成规模总长度3.785公里的市政道路,同时建成双向配套污水支管约7.57公里;2019年9月16日,申报《和平县兴隆中桥至人民医院段市政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立项批复,并建成规模总长度2.892公里的市政道路,同时建成双向配套污水支管约5.784公里。

  (3)由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工程改造配套管网建设情况

  2019年度分别建成市政配套污水支管总2.43475公里。

  (4)由县福和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市政工程改造配套管网建设情况

  2013年8月20日,申报《工业园二期工业大道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建成工业大道1.119公里,并建成双向配套污水支管约2.238公里;2013年9月24日,《和平县工业园二期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由梅州市市政建设集团公司中标建设,建成市政道路总长4.13142公里,并建成双向配套污水支管约8.26284公里;2017年5月,出具《和平县工业园过境路连接热水路段市政道路工程过境路大楼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建成配套排水管网20.4公里,其中雨水干管3公里、污水干管4.5公里、排水箱涵1公里、剩余11.9公里为雨污支管(污水支管约5.95公里)。

  2.在管网日常运维管理方面

  雇佣由专人每月定时或及时排查老旧管网和“僵尸管网”,准确掌握污水管网缺失、病害(淤积堵塞、老化渗漏、下沉塌陷)、错接漏接、建成但未通水使用等情况,逐个进行修复、连通。

  三、评估结论

  达到整改目标,符合销号标准。

  已完成整改目标,并针对目标落实相应整改措施。拟对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第十六项整改任务予以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和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和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东堤路49号河源市生态环境局和平分局5楼督察办公室。

  受理电话:0762-5677975。

  和平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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