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合水卫生院等变更登记前公示(更换法人、负责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变更执业登记的5个医疗机构予以公示。具体变更情况见附件。
登记注册变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和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电话:0762-5699019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福和大道沙里垇
和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医疗机构变更信息情况表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