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监督检查的通告(2023年)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19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综合评定结论为基本符合的予以公布。序号检查部门企业名称药品经营许可证检查时间检查结论处理要求1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源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和平商业广场分店粤CB76252282023年 6月1日基本符合限期整改2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源合家康大药房有限公司西郊分店粤CB76203332023年6月7日基本符合限期整改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源康宏医药有限公司果园分店粤DB76202462023年6月8日基本符合限期整改 特此通告。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