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过我局按程序进行现场核查,拟对和平县彭寨镇墩头米酒坊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限: 2024年10月11日至 10月18日。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62-5666738
地址:和平县阳明镇平安桥侧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517200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11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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