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期)
近期,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食品250批次,其中7批次食品不合格,具体食品抽检结果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总共250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不合格2批次),餐饮食品26批次,乳制品21批次,蔬菜制品17批次(不合格4批次),粮食加工品12批次,调味品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水果制品7批次,豆制品6批次,饮料5批次,冷冻饮品5批次,肉制品4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糕点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饼干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罐头1批次,糖果制品1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7批次不合格,详细内容见附件。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等);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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