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源市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18 浏览次数:- 【字体:

河委发电〔2023〕3 号

各县(区)党(工)委和政府(管委会),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 共 河 源 市 委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3 年 3 月 23 日

河源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精神,积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制造业当家,立足资源环境、要素禀赋、产业基础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融湾”为纲、“融深”为牵引,积极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构建与粤港澳大湾区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努力在服务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中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承接产业转移机制,产业承载能力全面提升,打造形成一批千亿级、百亿级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协同并进,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布局合理的现代产业体系初具规模。到2030年,形成若干在全省更具特色、更具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集群,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大幅提升、营商环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更加宜居,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

  二、高标准建设一批产业承接载体

  (三)集中资源做强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以推进河源国家高新区跨江融合发展为突破口,依托深圳(河源)、深圳大鹏(源城)、深圳盐田(东源)等3个省级产业转移园区为基础,高标准规划建设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重点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食品饮料与水经济、装备机械与模具产业三大主导产业,开展基础设施、产城融合、产业能级、营商环境、运营能力“五项提升行动”,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要素筹集、运营管理、招商引资“五项建设计划”,打造粤北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阵地,争创省重点支持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积极争取省对主平台用地、用能、用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等方面倾斜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参与)

  (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产业转移合作园区。用好用足深河对口帮扶机制,在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范围内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争取设立省级经济特别合作区。主动吸引更多深圳转移企业落户河源,协同打造产业集群,推动各县(区)产业转移工业园提质增效。探索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产生的主要经济统计指标等以适当方式分享。推动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园区申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区。推动河源国家高新区加快建设省级加工贸易产业转移园。积极探索双向“飞地经济”模式,通过租赁办公楼宇、设置园中园、建设孵化器、打造招商展示平台等方式,在珠三角地区设立“反向飞地”。(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深河指挥部、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参与)

  (五)高效推进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广产业园区“七通一平”标准化建设。大力推进园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集中供热及固体废物收集转运中心等。除因安全生产及对选址有特殊要求外,工业项目原则上入园发展。引导我市国企、有关对口帮扶国企以市场化原则参与标准厂房建设,探索建设只租不售标准厂房。优先推进园区5G网络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供电供水供气标准化服务体系,推进现有园区大用户实施天然气直供。支持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要素集成融合,充分发挥国家通讯终端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平台作用,提升高水平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和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平台服务能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三、引导产业集群化特色化发展

  (六)明确承接产业转移重点领域。成立市区域协调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接省承接产业引导目录、产业转移重点项目库,明确重点承接产业,制定重点承接产业清单。支持河源国家高新区巩固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与食品饮料三大支柱产业发展优势;深圳大鹏(源城)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以新一代电子信息、前沿新材料、现代农业与食品、现代轻工纺织等四大产业为核心的优势产业;深圳盐田(东源)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先进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制造、现代轻工纺织等产业;深圳福田(和平)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优化升级钟表制造等现代轻工纺织优势领域;深圳宝安(龙川)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和先进材料产业,培育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紫金县产业园(紫城工业园、蓝塘产业新城)重点发展先进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等产业,打造化学原料生产基地;连平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先进材料和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江东新区产业转移工业园重点发展新一代电子信息、前沿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健康等战略性支柱和新兴产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参与)

  (七)做优做强电子信息产业。全力打造千亿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强化河源国家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主阵地作用,推动河源国家高新区跨江融合发展。发挥各县(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多点支撑”作用,形成“一支多干、各地协同”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补齐建强产业链条,引进培育一批“链主”企业和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引导鼓励上下游产业链配套项目落户集聚。完善产业生态,制定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本地龙头企业搭建线上线下供需对接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

  (八)培育壮大水经济产业。依托食品饮料产业龙头企业,加快建设水经济产业园区,发挥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平台作用,利用水果种植基地,种植和发展优质、高产、安全的产品原料,推动本地农业原料与食品饮料加工深度融合。完善产业配套服务设施,大力打造食品饮料检测中心。积极做好以“水”为主题的宣传报道和招商活动,扩大河源水经济产业的知名度。加强产业政策扶持,落实资金、用地、信贷支持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饮料企业核心竞争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参与)

  (九)加快发展机械与模具产业。大力发展百亿级机械与模具产业集群,支持机械与模具龙头企业增资扩产和技术升级。加快推进华丰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落户,以“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配套服务企业”为模式,打造涵盖智能智造、创新研发、中试检测及现代服务的全功能、全链条生态产业园。大力推进深河国际模具城提质增效,加快建设模具检测中心、试模中心、加工中心、零配件集散中心等产业配套项目,鼓励园区上下游企业相互配套、相互采购,形成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模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深河指挥部、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参与)

  (十)有序发展先进材料产业。培育壮大百亿级先进材料产业集群,发挥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推动矿产资源向精深加工领域延伸。以东源县和河源国家高新区为核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业、人才、资金、创新等要素集聚,推动更多高质量先进材料项目落户园区,打造先进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平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引进或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各类高端研发机构,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参与)

  (十一)提质升级现代高效农业。扎实推进灯塔盆地创建国家农高区工作,充分发挥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平台作用,引导珠三角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到河源建设现代农业种养、岭南特色中药材原料产业基地,以建设广东油茶跨县集群产业园(河源市)为抓手,全面提升油茶规模化、标准化和产业化水平。实施农产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培育壮大“万绿河源”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培育更多 “粤字号”“圳品”品牌。谋划建设一批农副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商贸综合体,支持建设河源市绿然灯塔农产品物流园,推动大型连锁零售商超企业参与我市农产品销售渠道、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培育发展若干个主承销我市特色农产品的社区零售以及电商品牌。(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参与)

  (十二)发展提升生态旅游业。以万绿湖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为契机,引进一批粤港澳大湾区产业关联度高、功能融合性强、创新能力突出的文化和旅游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古色”历史人文旅游、“红色”革命教育旅游、“绿色”生态旅游、“蓝色”湖水旅游、“特色”温泉旅游、“夜色”休闲旅游“六色”旅游品牌。主动与粤港澳大湾区文旅行业合作,丰富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更多“一晚两天”“两晚三天”经典旅游线路。与深圳合力培育助推产业转移的工业设计、工艺美术、文化创意、信息技术、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四、进一步优化承接产业转移的发展环境

  (十三)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营商环境对口帮扶机制,围绕重点任务和量化指标,在提升政务服务、项目投资和建设便利度、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等领域,细化工作举措。对标珠三角建设政务服务中心, 促进办事标准、流程、时效等与珠三角地区接轨。积极对接“湾区通”工程,深入实施“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不断扩大我市与珠三角城市跨域通办范围,深化线下代收代办、电子证照应用等合作机制,丰富通办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表填报、一次申请”,推动市场主体迁移实现“省内通办”“一地申办、一次办理”。探索建立支撑产业转移的信用信息归集、分享、运用机制,建立健全政策优惠包直达企业服务机制,大力推行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参与)

  (十四)畅通产业转移流通网络。推进河源“米”字型现代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建设,加快梅龙高铁、长深高速公路改扩建、河紫高速公路等重大通道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广河高铁规划建设。完善普通国省干线网络,强化重要枢纽节点与干线铁路、高等级公路和城市主干道间的连接,提升公路技术等级、通行服务能力及安全水平。鼓励依托公路货运站场拓展现代物流服务功能,推动公路货运枢纽与物流园区的融合发展。加快东江航道河源段扩能升级和河源港建设。(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参与)

  (十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成立对口招商工作专班,积极探索市场化招商新模式,加强对全市招商项目的统筹协调和分析研判,加大力度宣传推介河源投资环境。加快建立常态化招商引资信息跟踪机制和重大招商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机制。强化招商对接,依托重点园区承接平台,深入实施常态化驻点招商、小分队招商。探索推动深河共建招商数据库和招商地图。加强新一代电子信息、水经济、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对接,制定重点目标企业清单。加强市、县(区)联动,扎实推进中介招商、以商引商,依托商协会、咨询机构等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地区的经贸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可持续的合作发展关系。(市商务局牵头,深河指挥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十六)推动城市品质和形象提升。全力实施城市提质行动,制定城建项目计划,把产业园区和市政配套设施纳入统筹范围,促进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域交通网络,新建一批人行天桥,提升一批市政道路,升级改造一批农贸市场,建设一批重大商务功能项目,推进老旧小区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扎实推进形象提升行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促进老城区内涵式发展,活化利用传统建筑、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创街区、文化消费街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参与)

  (十七)强化公共服务配套。争取粤港澳大湾区三级医院和高等院校在我市布局,增加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优质资源供给。开辟人才“绿色通道”,协调解决产业转移引进人才的社保衔接、子女入学、便利就医等问题。在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加快建设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

  五、强化要素资源的支撑保障

  (十八)强化用地保障。探索与珠三角各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域内交易。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大力度完成年度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积极争取省级对处置力度靠前的奖励指标,鼓励各县(区)通过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争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鼓励各县(区)结合招商引资将工业用地合理需求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切实加大工业用地供应力度。支持各县(区)在实施“标准地”供应时,在省、市控制指标的基础上对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2个指标按规定下调。鼓励各县(区)在市级指导标准的基础上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和产出率。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等方式供应工业用地。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依法加大土地收储整备力度,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调控管理。(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参与)

  (十九)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23—2027年,市财政统筹安排一定规模专项资金支持全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工作。积极争取省粤东西北产业转移基金支持,优化整合原有产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及政府性融资担保等融资渠道,探索设立市级产业转移子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金融、社会资金支持主平台、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转移项目建设。鼓励并协助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及企业申报省级产业转移奖励资金。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鼓励各县(区)加强专项债券项目谋划,在新下达的专项债券额度中统筹优先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市财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与)

  (二十)扩大金融服务有效供给。完善融资精准对接机制,搭建政银企融资对接平台,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加大产业转移信贷投放。推动产业链融资、订单融资、贸易融资、无形资产质押融资等业务发展。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开展科技创新、设备更新改造、交通物流等专项再贷款。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市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以及入园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拓宽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融资渠道,优化企业上市奖励政策,建立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充分发挥深圳证券交易所河源服务基地等平台作用,强化对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全流程指导。鼓励我市金融机构联合企业转出地金融机构对我市承接企业给予共同贷款授信。(市金融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人行河源市中心支行、河源银保监分局参与)

  (二十一)加强环保和用能政策支持。合理统筹安排承接产业有序转移主平台、产业转移园区和产业转移重大项目所需的能耗指标、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不高于上年度全市规上工业平均水平且能效达到行业领先水平的重大产业转移非“两高”项目,积极保障能耗指标。加快推进抽水蓄能、热电联产、分布式光伏、电网消纳等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开辟“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加快办理重大产业转移项目节能审查。持续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对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项目实施豁免办理环评手续、简化环评文件编制内容等措施。符合“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要求的产业园区,支持其引入必要的产业链配套项目,并督促配套项目或产业园区相应建设治污设施。(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参与)

  (二十二)加强科技和人才支撑。推进产业集群创新平台建设,引进和建设一批与市场和产业紧密结合的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支持有条件的省级以上高新区组建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围绕“五大产业”加快布局建设一批实验室,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推进产业集群加速发展。加快河源国家高新区制造业人才聚集地、灯塔盆地现代农业人才聚集地建设,探索在珠三角地区建立“人才飞地”和“离岸人才中心”,重点引进高层次产业人才、招商人才,着力推动人才素质数量“双提升”。建设粤北职业教育示范基地,深入实施“广东技工”工程,积极与珠三角各市开展产业转移相配套的“订单式”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参与)

  (二十三)完善服务市场主体参与产业转移的工作机制。积极对接省属国企、珠三角市属国企到我市投资布局,建立联动发展机制。建立健全民企、外企服务机制,实行项目首席服务官制度,加强在谈项目的协调服务,对落户我市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强化全流程跟踪服务。鼓励商会、行业协会围绕产业链供应链组建跨行业商协会,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商会、行业协会牵头举办各类产业转移对接交流会和承办招商推介会等活动。(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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